目前要求我们平台提供金融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批,但是国家银保监会2018年8月13日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文中,规定本次合规检查至2018年12月底,合规检查通过后,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检验后,方可申请金融许可的备案。依据此文件规定,我们短时间内拿不到金融许可的。
给你们客服打电话反应了此情况,你们客服说是依据《国务院292号文件
》和《国办21号
文件
》的规定要求的,而
《国务院292号文件》是2000年发布的,《国办21号文件》文件是2016年发布的,这是不是和最新的通知相冲突,希望贵司仔细研究。一旦取消我们还没有拿到金融许可证的互金平台的备案接入,造成网站无法访问,借款人无法还款,出借人无法提现,会给借款人和出借人造成严重的损失,给我们中介平台造成无法弥补的影响和损失,更会引起整个互金行业动荡,希望贵司详细研究和理解国家各项规定和通知,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急盼给出合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