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让大数据和农业农村全方位融合,补齐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短板,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行政隔离
科技总能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破人类想象,不妨以有限的想象力展望大数据在“三农”领域的应用:通过电视、手机等终端,农民在家实时查看庄稼长势;分布在田间地头的传感器,汇集温度、湿度和墒情等数据,预测产量;通过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供求信息自动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每项收入录入网络,超过贫困线自动销号,低于贫困线,自动预警;农民可以在线查看各项补贴发放的过程……
体量大、类型全的大数据,经过“提纯”、应用,可以发现新问题,创造新价值,提升新能力,大数据也成为新型经济资源。然而,现实中,大数据在农村却遭遇“数据困境”。一些涉农领域数据缺失,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利用程度低。一些数据部门之间互相“打架”。在西南某省,贫困区域连片分布,当地通过建档立卡摸清贫困人数,实施精准扶贫。然而,扶贫部门统计的人数与统计、残联、人社等部门人口数据出现了不一致。这其中固然有统计方法、收集标准等影响因素,但如果各部门连贫困人数这一基础数据都无法精确掌握,精准脱贫又如何实打实落地?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数据困境”,究其原因,首先在于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当下城乡“数字鸿沟”依然较大,据有关部门统计, 2015年我国城市宽带用户净增1089.4万户,是农村宽带用户净增数的5.5倍。农村地区的信息化设施覆盖率低,难以搜集到全面而准确的数据。同时,涉农部门的行政边界隔离,也加剧了这一状况。很大一部分的“三农”数据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行政边界成为数据自由流动的“高墙”,支离破碎的数据难以成为准确决策的基础。
聚沙成塔,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价值,需要实现有效整合。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要补齐短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现有设施设备的升级,逐步完善大数据采集、储备等网络设施。这不仅需要政府投入,更需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支持企业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公益性、增值性服务。
整合数据,更需要管理方式的转变。新的事物需要新的管理思维,实现数据的共享需要新平台和新机制。在平台建设上,建立国家农业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库存、贸易、疫病防控、政策信息等全覆盖。在机制建设上,明确各部门在开放共享数据上的权利和义务,明晰数据公开边界,找准公开和保密的平衡点。作为信息技术,大数据安全问题也要未雨绸缪,针对病毒防范、漏洞管理、黑客入侵等问题,建立严密的风险防范规范,保障农业农村大数据的安全。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大数据正和农业农村领域实现全方位的深度融合,这也为农业生产方式比较粗放、资源环境负荷过重、农民决策不理性等“老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从想象到现实,农业农村大数据的蓝图正在逐渐展开,这将为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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