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探索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新业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打造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提出,到2017年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全国各级药品招标采购业务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形成跨部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到2020年,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应用平台,依托现有资源建成100个区域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适应国情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基本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意见首次对“健康医疗大数据”做出解释:健康医疗大数据是涵盖人的全生命周期,既包括个人健康,又涉及医药服务、疾病防控、健康保障和食品安全、养生保健等多方面数据的汇聚和聚合。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不仅对改进健康医疗服务模式,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在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方面,意见主要从夯实应用基础、全面深化应用、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强保障体系建设四个方面,部署了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集成医学大数据资源、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14项任务。
《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据媒体报道,目前,已经有16个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下一步,就是充分依托平台进行服务,依托平台为老百姓办事,为企业服务,也为政府管理决策服务。
专家指出,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会进一步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医疗服务,加快推动形成健康医疗大数据产品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培育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将在三方面改善民生:一是让健康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预约就诊、预约挂号、诊间结算、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移动支付等方面,都给老百姓带来更加便捷的应用服务。二是大数据技术与健康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应用,能够使优势资源“下得去”,更好地推动分级诊疗落地,加快远程医疗普及,推动精准医疗发展。三是“整合型”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探索的新业态,将给老百姓带来看病就医的更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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