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之分层架构
同一公司使用统一应用分层,以减少开发维护学习成本。应用分层看起来很简单,但每个程序员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哪怕是初学者,所以想实施起来并非那么容易。
最早接触的分层架构应该是我们最熟悉的MVC(Model-View-Controller)架构,其将应用分成了模型、视图和控制层,可以说引导了绝大多数开发者。而现在的应用(包括框架)中非常多架构设计都使用此模式。之后又演化出了MVP(Model-View-Presenter)和MVVM(Model-View-ViewModel)。这些可以说都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了应对不同场景所演化出来的模型。而微服务的每个架构都可以再细分成领域模型,下面看一下经典的领域模型架构。
它包括了Domain、Service和Repositories。核心实体(Entity)和值对象(Value Object)应该在Domain层,定义的领域服务(Domain Service)在Service层,而针对实体和值对象的存储和查询逻辑都应该在Repositories层。值得注意的是,不要把Entity的属性和行为分离到Domain和Service两层中去实现,即所谓的贫血模型,事实证明这样的实现方式会造成很大的维护问题。基于这种设计,工程的结构可以构造为:
MicroService-Sample/src/
domain
gateways
interface
repositories
services
当然,在微服务的架构中,每个微服务不必严格遵照这样的规定,切忌死搬硬套,最重要的是理解业务。在不同的业务场合,架构的设计可以适当地调整,毕竟适合的架构一定要具有灵活性。
分层的原则如下
文件夹分层法
应用分层采用文件夹方式的优点是可大可小、简单易用、统一规范,可以包括5个项目,也可以包括50个项目,以满足所有业务应用的多种不同场景。
调用规约
在开发过程中,需要遵循分层架构的约束,禁止跨层次的调用。
下层为上层服务
以用户为中心,以目标为导向。上层(业务逻辑层)需要什么,下层(数据访问层)就提供什么,而不是下层(数据访问层)有什么,就向上层(业务逻辑层)提供什么。
实体层规约
Entity是数据表对象,不是数据访问层对象;DTO是网络传输对象,不是表现层对象;BO是内存计算逻辑对象,不是业务逻辑层对象,不是只能给业务逻辑层使用。如果仅限定在本层访问,则导致单个应用内大量没有价值的对象转换。以用户为中心来设计实体类,可以减少无价值重复对象和无用转换。
U型访问
下行时表现层是Input,业务逻辑层是Process,数据访问层是Output。上行时数据访问层是Input,业务逻辑层是Process,表现层是Out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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