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六十八号)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新增了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载体,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其载体应当是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就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而言,应当提交整体产品外观设计视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阿里云实名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阿里云开发者社区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规则请查看《阿里云开发者社区用户服务协议》和《阿里云开发者社区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如果您发现本社区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填写侵权投诉表单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社区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